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檢調查,曾女(家寧媽)自2018年成立群海娛樂公司,出資10萬占股50%,「眾量級」收益由曾女分配給王男(Andy)及張女(家寧),並利用各類收入報稅;然自2019年起,曾女將王男及張女所經營「眾量級」YT、臉書收益共美金93萬餘元(約新台幣2996萬餘元)匯入自己戶頭,拿去買保險、外幣定存、繳私人信用卡費等。
Andy日前提交相關資料並對家寧與其母提告,今(30)日新北地檢偵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檢方進一步說,2020年曾女再度利用個人名義申請「眾量級」商標,並於2021年逕自拿走受領商標約109萬餘元,又藉職務之管理帳戶機會,在2021年間將公司1281萬餘元匯進張家戶頭。曾女還指示張妹(家寧妹)、張爸(家寧爸)私下找來另11人,利用其個資偽造薪資支出,藉此逃漏稅1609萬餘元。另查,張女則於2024年11月間,未經王男同意修改「眾量級」帳號密碼。全案偵結,檢方依業務侵占、背信、稅徵法等罪嫌起訴曾女,另依幫助逃漏稅罪嫌起訴張爸、張妹,又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起訴張女。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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