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法院14日審理京華城容積弊案,詰問完畢後宣布退庭,沒想到法警準備帶柯文哲回候審室時,陳佩琪突從旁聽席衝到第一排,對著正要離開法庭的3名法官大吼「請問他(柯文哲)做了什麼,叫做犯罪嫌疑重大」,震驚全場。不過江俊彥因未認出陳佩琪身分,當下怒吼「她是誰!法警請制止、拘束她」,強調即使已經退庭,只要法官還沒離開,庭內仍有必要維持秩序,「再繼續叫囂就禁止旁聽!」
陳佩琪(右)當庭嗆法官,審判長江俊彥(左)震怒。左圖非當日畫面。(圖/民視新聞資料照)陳佩琪被法警帶離法院後,江俊彥起初要書記官把過程紀錄在筆錄內,但柯文哲律師團極力求情,解釋陳佩琪只是一時情緒不穩定,希望不要將她的姓名記明於筆錄;江俊彥得知婦人是柯文哲妻子後,向書記官表示不記名,但筆錄仍須記錄此事。陳佩琪被帶到庭外時並未真的上銬拘束,一度在休息時哭腫了雙眼,一段時間後才在民眾黨成員等人攙扶下,含淚離開法院。
經柯文哲律師求情,陳佩琪(中)的舉動未被實名記錄在筆錄裡。(圖/民視新聞資料照)不過,四叉貓質疑陳佩琪,「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他透露,過去曾旁聽京華城弊案,當時因沒關靜音導致手機響起,也被實名記錄在法庭筆錄之中,「憑什麼陳佩琪大鬧法庭不用被記錄?今天讓她這樣大鬧還能沒事,誰知道改天會不會扔致命的不明物品去攻擊司法人員啊!」貼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換作一般人也可以這樣嗎」、「然後…他們說,司法迫害」、「滿滿特權…結果檢察官還要被當庭丟水杯摔卷證」、「會哭會鬧的人有特權,以後大家就用鬧的」。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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