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中說明,去(2024)年7月31日詐防條例公布施行、政府並於8月設置「165 打詐儀錶板」,逐日公布詐欺犯罪統計數據。根據統計,扣除交易糾紛、債務不履行等假性財產犯罪案件後,每月受理案件數由去年8月1萬9590件,下降至今年7月1萬5177 件,降幅達到22.5%。統計模型計算結果顯示,受理案件數長期以「每月減少350件」的趨勢緩步下降。
過去1年,台灣詐騙案件數量呈現下滑趨勢。(圖/行政院提供)財產損失金額方面,報告中則點出,去年8月至今年7月期間,扣除假性財產犯罪案件後,每月財損金額由去年8月131億1047萬,下降至今年7月81億7261萬,降幅高達37.7%。統計結果顯示,財損金額以每月減少5億的趨勢逐漸下降。
過去1年,台灣詐騙受損金額呈現下滑趨勢。(圖/行政院提供)卓榮泰進一步指出,詐騙犯罪類型變化多端,從受理案件數及財損金額來看,假投資詐騙、假交友投資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假買家騙賣家詐騙、假檢警詐騙等,佔據受理案件數59%、全體財損金額91%,堪稱最主要的5大詐騙類型。
其中,假投資詐騙受理案件數,佔據總案件數23%、財損金額佔總數64%,是最常見、讓民眾損失最高的詐騙類型。假交友投資詐騙受理案件數佔7%、財損金額占14%次之。報告中指名,上述兩項合計,佔總案件數30%、財損金額78%,這兩種類型的詐騙,不僅透過網路平台、社群網站進行電信詐騙,也包括熟人投資詐騙、陌生人交友投資詐騙等;都是取信被害人後,誘騙投資股票、虛擬貨幣等,危害性最高。
台灣各大詐騙類型佔比,投資詐騙為最大宗。(圖/行政院提供)此外,假買家騙賣家詐騙、以及網路購物詐騙,也均常發生於網路購物過程,前者是歹徒詐騙賣東西的受害者、後者是歹徒詐騙買東西的受害者。兩者合計,佔據犯罪案件總數 26%,不過財損金額只佔3%。反觀,假冒檢察官、警察、銀行、醫院、電信公司、戶政事務所等的假檢警類詐騙,受理案件數只佔3%,但財損金額卻佔了10%,並與個資外洩相關,危害性高。
報告中續指,各類型詐騙可進一步分類為投資類詐騙、非投資類詐騙,共兩大類。「投資類詐騙」包括前述的假投資詐騙、假交友投資詐騙,都是以各種不同手段,逐步取得被害人信任後,逐次使用小利,誘騙被害人投入更大量金錢;只要當事人無法、或不願認知已上當受騙,就會持續投入更多金錢。
法務部調查局近日打詐雷厲風行,在全國範圍內積極查緝犯罪團伙。(圖/法務部調查局提供)報告中警示,投資類詐騙受害者,大約半數能在30天內發覺自己受害、近95%受害者於6個月內發覺遭詐;反觀非投資類詐騙受害者,通常能更迅速察覺騙局,30%受害者3日內就會報案、60%受害者半個月內報案。網路購物詐騙案件,也會有44%受害者3日內報案、60%受害者1週內報案。
報告提到,民眾從被詐騙、到報案之間,明顯存在時間差,特別是投資類詐騙的受害者。如果是非投資類詐騙受害者,70%以上民眾1個月內報案;但多數的投資類詐騙受害者,大概要等6個月的時間,才會知道被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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