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今(21)日表示,被告謝姓男子因家暴殺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之違反保護令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性,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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