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發文表示,在裁定結論的地方,法官特別限定只能由柯文哲本人「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交保。也就是說,交保這件事,只能柯文哲自己決定是否要這樣做,不能再像上次一樣,由別人拎著一個行李箱保金、代替他具保就出來,事後還要演成「自己其實不想出來,都是別人擅作主張」的戲碼。
林俊憲指出,再白話一點,法官的意思就是不准再演戲,交保與否,都是柯文哲自己要負責、都是他個人的意志。他說,理解這點後,大家再仔細看看新聞,對照柯前主席的回應和國昌主席的發文,相信可以讀出更多潛台詞。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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