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芝昨日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關於「財劃法的水平分配公式是行政院訂的嗎?」等問題,她解答「不是喔,這是立法院修法時寫在條文裡的:第16條之1第3項」。
事實上,去年12月在野黨強勢三讀《財劃法》,財政部發現水平分配條文有語義以及邏輯問題,行政院提出覆議,但被立院否決,所以只能按照條文執行。李慧芝指出,此項「非行政院訂的分配公式」有多個問題,其中之一是分母定義,不論是分給離島或本島的錢,條文裡的分配公式,分母都是「全國」。
再者,以土地面積稅款為例,離島3縣可以分21.22億元,理論上應該是:21.22億元X(離島3萬公頃/離島3萬公頃)=21.22 億元可分完;但是,在以「全國」為分母的狀況下21.22億元X(離島3萬公頃/本島351萬公頃+離島3萬公頃)=0.18億元,將造成21.04億元分不出去。
李慧芝強調,以土地面積稅款來說,離島稅款有99%無法分配,而其他「營利事業營業額」、「財產稅成長率」等也都有相同問題;但是些錢中央也不能用,因為這是地方的錢。
最後,李慧芝無奈地說,《財劃法》草率修法不但拉大城鄉差距,中央要給錢還無法全部給出去,而中央財源大幅減少,支援地方的能力也減少,這是中央與地方都要面對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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