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龍濱路,銀色小轎車旁,四名男子,把被害人強行拖進後座,左右兩側各坐一個包夾,另外兩人,立刻跑到前座,關門後開車走人,強押過程,全都被民眾目擊,沒多久車子開到龍門路,只見被害人獨自下車,就像什麼事也沒發生,離開現場,只是警方早就獲報,有男子當街被擄走,隨即鎖定車牌,循線抓人。警方vs.嫌犯「我沒有對他怎麼樣,在哪裡啦現在人在哪,回去了送他回家了,你帶他去的是不是,因為他有欠我錢,我們要約他跟他好好講,你跟他約出來的是不是,我跟他約出來的,但是我們沒對他怎麼樣。」
葉姓被害人協商完畢後 獨自一人下車離開(圖/民視新聞)根據了解,被害人葉姓男子,疑似欠了許姓男子九萬,雙方相約談判,協商過程,被害人遭對方一行四人強押上車,四十分鐘後,雙方在車上達成共識,對方才肯放人,警方以車追人,案發後不到一小時,火速逮捕四名嫌犯。三重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張凱昱表示「被害人在相約協商的過程中,與犯嫌發生口角,遭推擠上車,本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追緝,於五十分鐘內,迅速將四名犯嫌查緝到案。」
許姓嫌犯等四人 當街押人被依現行犯逮捕(圖/民視新聞)涉及妨害自由以及妨害秩序,許姓男子等四人,被依現行犯逮捕,當街強押擄人,民眾直擊報警,警民合作,順利將犯嫌,通通繩之以法。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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