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民眾黨宣布新會期要優先修《刑事訴訟法》,刪除「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讓法院沒辦法用「串供」為理由押人,林智群今日在臉書表示,之前已經說過,光是去年被覊押的被告,用「串供」為理由押的,有一半超過4000多人是詐騙集團,「民眾黨是要放這些人出來嗎?民眾黨堅持跟詐騙集團站在一起嗎?」。
接著,林智群指出,這個條款號稱「柯文哲條款」,民眾黨自己的前黨主席犯罪被押,不喜歡那個法律,就把該法律修掉,有哪個被告(集團)這麼囂張的?黑幫都沒這麼誇張吧?民眾黨都不用避嫌嗎?
最後,林智群大酸,原來只要有民眾黨證,就算是犯貪污罪,民眾黨還是會力挺到底,「不但可以落人包圍法院、攻擊檢察官法官,還可以幫忙修法,民眾黨黨證真好用!」。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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