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負責人與員工涉嫌將部分已病變的豬大腸,浸泡於工業級雙氧水漂白後,販售給不知情的其他廠商,謀取不法利益,危害國民健康,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中華民國刑法詐欺等案件。
屏檢說,1日依法搜索,查扣浸泡漂白所用相關工具,經訊問員工與負責人等共4人後,分別諭知8萬元到50萬元不等交保,將持續追查已售出流向與數量,追究違法者責任。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已前往貼封條並說明,依食安法規定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並全力配合檢調偵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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