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曾任黨務主管的國民黨中評委指控,鄭麗文2020至2024年任立法院第十屆不分區立委,依黨內規,每年應繳150萬元(4年共600萬元)公職責任額供黨務使用,鄭麗文卻拖延不繳,直到要選主席才補繳。得知金額不少,鄭還問黨工,能否用助理費支出折扣應繳分攤金。
黃健庭今受訪時證實,鄭麗文在黨主席江啟臣、朱立倫任內未繳公職分攤金。細節他不清楚,但鄭領表前有來繳清。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寬裕補充澄清,鄭麗文上(9)月時才向黨中央表示,願認養2名黨團助理,並於正式領表前結清,這有符合黨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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