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鏡週刊》今日報導,謝幸恩與藍委王鴻薇的助理張凱維合作,到處向泛藍民代兜售跟監照,每案以二至四萬元不等在外尋找買家。上午黃國昌在黨團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時回應,這問題本身非常可笑,完全沒有事實基礎就在潑糞;他強調,包括公益揭弊吹哨者保護協會和他個人在內所辦的任何案子,給媒體的報導、資料,從沒收受任何一塊錢。
黃國昌還強調,鏡週刊從他這邊拿了不少資料,什麼時候跟鏡週刊收錢?用狗仔在斂財的最大集團,不就是裴偉領導的鏡集團嗎?寫這種東西毫無事實基礎,會不會太可笑?
而《鏡週刊》針對黃國昌今早於記者會上之發言內容,也發出聲明回應:
一、再次請黃國昌委員尊重記者提問,針對問題回答,不要用反問問題的方式規避媒體監督。
二、鏡週刊善盡媒體第四權之社會責任,勇於揭弊為社會大眾有目共睹,裴偉為專職的新聞人,既非立委更非政黨負責人,黃國昌你呢?低劣的話術不但無法蒙蔽社會大眾,更會再次降低政治人物的格調。
三、黃國昌的狗仔在沒有任何事證的情況下,進行無差別性、不分黨派的政治跟拍,拍攝所得之影像如未獲黃委員青睞,就透過管道進行販售,鏡週刊對你「假揭弊、真歛財」的報導有憑有據,倒是黃國昌說協會跟他從未收受任何一毛錢,證據呢?
四、裴偉領導的鏡集團在各個新聞獎項屢屢獲獎,鏡集團的優秀記者會持續追蹤、監督包括但不限於黃國昌及其他公眾人物事涉公益的相關新聞並據實報導,不會因黃委員的抹黑及汙衊停下腳步。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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