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得說明,中央社得知事件後,立刻成立調查小組、約談謝幸恩,追查她入社後,是否真的以「蕭依依」名義持續為《民報》發稿。然而,謝幸恩不斷否認此事,最後卻被公司掌握簡訊證據、證人證詞,說明她入社以後,確實以化名進行新聞採訪。綜上所述,這就是公司決定提告的重要因素。
此外,面對黃國稱宣稱,謝幸恩辭職是中央社的損失、還稱讚其是優秀記者,李永得則回應道,中央社如今面臨醜聞、遭遇損失,正是因為她的行為,因此,她離開對公司是幫助。雖然謝已辭職,但中央社目前仍在進行內部調查,並且,也已委任律師處理民事求償;至於調查結果,預計下週將能完整公布。
回顧謝幸恩過去在公司的表現,李永得也坦言說,她效力中央社期間,發稿量高、能力受到主管肯定、甚至連年從長官手上,拿到甲等考績。但李永得仍無奈說道,謝幸恩後續的行為,已徹底破壞新聞界最重要的信任關係、也動搖社內同仁的信心,而這樣的損失,絕對比任何人事異動嚴重。他重申說,中央社一直堅持中立、客觀報導,不追求聳動標題;但如今,因其捲入與政治人物合謀、涉入偷拍案的醜聞,讓公司遭遇百年來最嚴重的負面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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