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海鮮行被顧客用不同帳號多次下單卻次次拒收,損失慘重。(圖/民視新聞)
比手掌還大的蚵仔新鮮現烤,台南海鮮行在書線上直播拍賣會,吸引顧客下單,沒想到遇到住在彰化的郭姓顧客,用不同帳號多次下單卻次次拒收,讓店家損失慘重。表示多次下單的總金額大概在一萬多,我們來回來回,寄出去運費270、回來270,運費損失也不少,東西也都壞掉了。冷藏運費不便宜,再加上海鮮都有保鮮期,長時間未取,導致商品退回來時已經腐敗。店家忍無可忍提告,卻沒想到還被對男友恐嚇。
女子多次惡意不取貨,出庭時辯稱忘記取貨或手機停用,被認為是卸責之詞。(圖/民視新聞)
女子多次惡意不取貨,出庭時辯稱忘記取貨或手機停用,被認為是卸責之詞。因為次數太多加上商品因此毀損,被依刑法間接毀損罪判處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彰化地院庭長吳永梁說,郭女犯罪次數有三次,導致被害人財產損害達5410元,破壞社會正常交易和網路訂購服務秩序。其他律師鄭智文也說,如果能夠證明買家具有故意損害,賣家的財產如運費處理費,或生鮮商品電子商品等,就可能觸犯該罪間接毀損罪。
網路惡意不取貨遭店家提告,過去都有類似案例。這回因為次數太多加上商品因此毀損遭到判刑,踢到鐵板,也讓奧客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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