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左)「養狗仔風暴」持續延燒,更牽扯出了藍委王鴻薇(右)。(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3年爆料「金屋藏潘」,爆料潘孟安接受招待住豪宅。(圖/民視新聞)
黃國昌近日捲入「養狗仔」爭議,被指控長期指揮狗仔跟監、偷拍政敵,多位立委及媒體記者也牽涉其中。對於《鏡週刊》今日再度爆料,黃國昌及狗仔工作群組早在2023年4、5月,就討論如何跟監潘孟安,初試啼聲的成果,是拍到潘孟安帶方寬敏前往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看風水的照片,「跟監潘孟安只是為收集對賴清德不利的資訊及證據」。對此,黃帝穎律師今在臉書指出,王鴻薇在總統大選競選期間爆料「金屋藏潘」,指控時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競選總幹事潘孟安,接受富商「供養」住進豪宅;被法院認證為烏龍爆料,王鴻薇一審二審均敗訴,判賠潘孟安50萬元。至於黃國昌「養狗仔」的巨額資金,黃帝穎估計費用恐不只有週刊估的千萬元,然而「錢從哪來?」又凸顯了金源可疑的問題。
黃帝穎律師表示,黃國昌一系列的行為就是在「大踩法律紅線」。(圖/翻攝畫面)
黃帝穎分析,依大法官釋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的是新聞採訪者追蹤報導事件,但黃國昌指揮狗仔跟監政敵,既非新聞媒體,也非採訪行為,不受新聞自由保障,已構成刑法非法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違反個資法的犯罪行為;若有港資、中資介入,還可能觸及國安法及反滲透法,最高可判10年徒刑。黃帝穎強調,黃國昌一系列的行為就是在「大踩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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