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爆派人造冊「不同意撤離」,遭大批網友砲轟。(圖/翻攝自「花蓮光復人」臉書)臉書社團「花蓮光復人」有民眾上傳影片,影片中一名婦人在10月13日拿著一疊村幹事發放的「馬太鞍溪堰塞湖」影響範圍保全戶清冊在做填寫的動作,一旁的女子仔細一看發現文書上的日期寫著9月21日,質疑「這怎麼會寫9月21?現在才來問,今天已經10月13日了耶!」,婦人則回應「他隨便印的,我怎麼知道,他們拿來我就發下去啊」,女子傻眼表示9月21日前根本沒收到撤離通知,為何現在卻要求造冊,擔心這恐怕涉及偽造文書,而不願意填寫,影片中另一名男子也表示會向上級反應此事。影片曝光後,掀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這是把鍋甩到災民身上嗎」、「聽對話內容,文件日期寫9月21日,當天是10月13日,就算要造冊,這個日期也完全不對,這要叫人簽不是很怪嗎」。
光復鄉公所發布澄清,請鄉親切勿隨意散布或轉傳不實訊息。(圖/民視新聞資料照)針對民眾的質疑,光復鄉公所今天一早做出回應澄清,表示是依據「10月12日中央前進協調所及花蓮縣政府討論修訂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疏散撤離應變計畫」中要求的全面盤點,而框定的「影響範圍」,是依據9月21日專家會議決議所含的大平、大馬、大安、大華、大同、大進、大全、東富、北富及西富,共10村,這次訪查是全面盤點警戒範圍內沒有二樓以上避難空間的住戶,以及各類弱勢族群,建立名冊及聯絡方式,預警發布時,應優先強制疏散撤離對象。其餘保全戶視居民意願辦理依親、收容、垂直避難等強制撤離作為,將前項盤點結果彙整後,提供收容安置規劃之參據。
鄉公所特別發聲明澄清,強調災害發生期間,網路訊息流通快速,請鄉親切勿隨意散布或轉傳不實訊息,依據災害防救法第41條規定:故意散布有關災害的不實流言或訊息,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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