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周刊王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罕見的網路惡作劇案件,張姓男子因不滿通訊軟體「螞蟻飼養群組」中10歲小明(化名)的回覆態度,竟盜用小明的姓名和電話,私自下單訂購價值399元的活體「希氏巨山蟻」,企圖造成對方困擾。法官認定此舉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據了解,張男與小明同為 Line 群組「台灣螞蟻飼養群組」成員。張男辯稱去年11月9日晚間,他僅因不滿小明在群組上的回覆語氣,遂心生報復。他非法利用小明的個人資料,以小明名義向Line暱稱「軒仔」的賣家,購買一管希氏巨山蟻活體(含蟻后、工蟻),並要求賣家將包裹寄到小明就讀的國小附近超商。事後包裹遲遲未被領取,賣家「軒仔」在群組上提醒小明取件,才讓小明家長發現個人資料遭到盜用,整起事件因此曝光。張男到案後雖否認犯罪,辯稱自己只是「惡作劇」,對個資法不熟悉。然而,法官審酌張男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未成年兒童的權利,也足以造成小明因未領件而損及信譽,並對小明家長與賣家帶來無端困擾。最終,法院認定張男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延伸閱讀長榮空服員病逝!他提6年前「擦屁事件」 批:服務好到員工命都沒了大稻埕都更難1/迪化街繁華盡頭竟藏「危樓」! 老宅強撐百年住戶如困獸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亡 華航「急發內部信」全文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