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今(16)日說明,之前有位網友多次以性羞辱及髒話攻擊她,例如留言「X妳老母」、「最好妳S了民進黨也給妳立碑」等語。黃捷認為,此類言論早已逾越理性討論界線,因此依法提告;但法院卻判決無罪,讓她深感遺憾,也難以接受。黃捷指出,該男子的留言內容,根本非法官所稱「能促進公共思辨」之言論,其字眼不堪入目,不僅涉及性別羞辱、更無端波及其家人,與公共事務全然無關。
她繼續說道,法官竟以「民代應對各種針砭譏諷有較高容忍度」作為判決理由,令人遺憾。黃捷認為,雖然政治人物確實可接受批評,但任何形式的性羞辱與仇恨言論,都不應被合理化。她也強調說,「女性沒有義務承受侮辱」。黃捷另表示,基於維護公共言論環境的界限與性別尊嚴,將依法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期盼透過司法程序,追求更符合正義與法理的判決結果。
她也重申說,未來若再遇到類似不當言論,將持續依法提告,「見一個告一個」,希望藉此遏止仇恨言論與性別暴力的網路風氣,讓公共討論回歸理性與尊重。
民進黨立委黃捷遭酸民性羞辱、問候家人。(圖/黃捷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黃捷遭酸民性羞辱、問候家人。(圖/黃捷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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