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按喇叭要,騎乘電動自行車的男子停車,因為他一路搖搖晃晃,甚至跨越快車道,就怕發生危險,鳴笛示意攔查。
騎了一公里後,男子終於停車,一下車就說我沒喝,但他渾身散發濃濃酒氣,員警立刻拿出酒測器,要他進行酒測。
酒測器嗶嗶響,男子明顯超出法定標準,酒測值高達1.08,涉犯公共危險罪,員警依法上銬,但已經喝到茫的男子,不僅不配合,還推擠員警。
廖姓男子喝完酒騎乘電動自行車遭逮。(圖/民視新聞)事發在花蓮吉安鄉,日前深夜這名61歲的廖姓男子,喝完酒騎乘電動自行車,沿著中央路二段行駛,被警方逮著正著。
吉安分局太昌所長黃敏:「經施以酒測,發現他的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後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現行犯,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廖姓男子最後被移送法辦。(圖/民視新聞)酒駕上路,拒檢還試圖攻擊警方,反遭壓制,造成頭部擦傷。酒醒後不知道,會不會很後悔,這酒喝得真不值得。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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