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說明,為確保飲用水安全,從水庫到水龍頭經三重把關檢測,首先在水庫段,會對其蓄水進行例行水質監測;其次,在取水至淨水場時,會執行抽驗飲用水水源;最後,符合適合做為原水的水,在淨水場處理過後成為清水,進入家戶前也會執行水質抽驗。
經監測或抽驗結果顯示,烏山頭水庫之水質監測適合做為公共給水使用;至於淨水廠取水口的原水,以及處理後進入供水系統的清水,均各別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及「飲用水水質標準」。
針對外界引述國家環境研究院(國環院)的試驗數據,環境部嚴正指出,該試驗有其特定目的與極端條件,與現實環境完全不同,其結果不應被錯誤引用至飲用水安全評估。
環境部進一步解釋,國環院將光電板經破壞粉碎之碎屑,浸泡pH約2.88酸性液體條件環境下,浸泡1至3個月,這樣極端的酸性水質,在現實世界的天然水庫中並不會發生,因水庫水質酸鹼度通常不會低於6。
環境部重申,烏山頭水庫作為飲用水源,其水質受到嚴密監測及檢測,目前一切數據均顯示安全無虞,請民眾切勿輕信錯誤引述的實驗數據,環境部將持續為國人飲用水安全把關。
對此,國環院也解釋,溶出實驗當中,粉碎的光電板碎屑在酸性環境下,以每分鐘搖晃30次進行萃取,其是用來判定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依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而非飲用水水質標準,請勿錯誤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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