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農業局昨(26)日晚間發布文字聲明說明,經台中市動保處調查,王姓獸醫有獸醫佐證書,屬公司的動物用藥品管理技術人員,可銷售藥物,但無獸醫執業執照,依《獸醫師法》第5條與第16條規定,不得填發診斷書、處方或開具證明文件,對於王姓獸醫是否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延誤防疫,農業局已檢送相關事證資料,發文檢調協助查察。
不過,張敬昌今日卻又在記者會中改口稱,動保處14日與20日至養豬場查看時,王姓獸醫師、紀姓特約獸醫師皆不在現場,豬農「電話聯繫」是王姓獸醫請教是否投藥。
紀姓特約獸醫師稍早現身中檢,面對記者詢問會不會覺得這次捲入(本案)有點無辜?他僅低調回應,「不好意思,不能公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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