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表示,為持續釐清案情,查明有無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情事,於今日上午傳訊證人王姓獸醫佐至地檢署,查明全案始末,並經證人同意進行手機鑑識採證,訊畢已諭知請回。
另,中檢指出,台中市政府於2025年10月26日以府授農動豬字第1140329437號函請他們偵辦部分,已於27日收受該函文後業於昨(28)日分他案辦理,其中就台中市政府函移違反獸醫師法規定部分,經查獸醫師法相關違反事項是屬行政罰,未涉刑責,此部份宜由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附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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