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指出,為釐清豬瘟案情,已在今早傳訊證人王獸醫佐到案說明,查明是否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情事。
根據台中案例養豬場的疫調報告,中檢直指,該場在數日間運送病死豬到化製場所時,所填寫的化製三聯單「甲聯」,與「丙聯」所記載的病死豬數量不符,疑涉偽造文書情事。
由於對此案高度重視,中檢已在第一時間指派主任檢察官率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前往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並調取養豬場相關稽查紀錄,以瞭解該局對養豬場蒸煮廚餘作業之查核情形。
此外,中檢也在中市府的授權下,於今日另行分案偵辦,以迅速查明有無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或相關違法情事。
對於王獸醫佐是否觸法,中檢經查後表示,《獸醫師法》相關違反事項,屬行政罰,因此王未涉刑事責任,「此部分宜由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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