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今日在臉書表示,高雄地檢署近日向地方法院聲請「全面禁止」她利用集會遊行、社群網站、媒體等途徑,對於案件進行評論,但高雄地方法院立刻裁定駁回,並且認為高雄地檢署對於林岱樺禁言的要求,有違「無罪推定原則」以及違反比例原則。
對此,她強調,連北檢都不敢對柯文哲下封口令,雄檢竟然要求對她下封口令,難怪法院立刻予以駁回;她更指出,此駁回裁定也體現法院檢視她清白的空間與雄檢起訴的品質,「雄檢的偏執,可見一斑」。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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