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侑芯(上圖)飛馬國談合作,卻在酒店猝逝,警方後續將全案轉謀殺案偵辦,並逮捕嫌疑人黃明志。(圖/翻攝自IG@謝侑芯)劉韋廷律師4日在臉書以「謝侑芯之死成境外謀殺?黃明志會被引渡來台嗎?」為題發文表示,黃明志因「護理女神」謝侑芯命案備受關注。警方在飯店查獲9顆搖頭丸,並驗出其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冰毒等多項陽性反應;馬來西亞政府先以持有、施用毒品偵辦,後續更朝謀殺方向偵辦。劉韋廷指出:「就算人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躲過台灣的司法追訴」。
黃明志(上圖)涉謀殺台網紅謝侑芯,主動投案前還在警局外自拍發限動。(圖/翻攝自IG@黃明志)接著劉韋廷列出以下3點關鍵表示,如果最終認定是殺人等重罪,馬來西亞審完不代表結案。若黃明志在馬來西亞服刑完畢,我國可以請求引渡,或當事人一入境台灣,就能依法拘提、起訴、審判、執行。劉韋廷強調:「司法不會因為『地點不同』就放生」。
一、若外國人在境外對我國國民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我國有刑事管轄權。
二、同一行為即便已在國外受審、入監,我國仍可依法起訴與審判;但會依其在國外受刑情形,斟酌是否全部或一部免除其刑之執行。
三、若涉殺人,台灣法下最重可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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