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侑芯(左)日前大馬離世,由猝逝案改為謀殺案偵辦,黃明志(右)已投案。(圖/翻攝自黃明志臉書、謝侑芯IG)近日案情發生變化,馬來西亞當局改以謀殺案偵辦,黃明志遭通緝逃亡數小時後,5日凌晨親自到警局投案。大馬律師陳博雄指出,他從媒體報導中並未見到任何「黃明志意圖謀殺或誤殺的證據」、「警方掌握任何黃明志涉嫌謀殺的相關證據」,就算驗屍報告查出死因是吸毒導致心臟衰竭,也無法證明「死者非自願吸毒」、「死者被威脅而服毒」;即便存在「被威脅或被誘導吸毒」的情況,也難以認定威脅者能預見吸毒後可能導致死亡的結果,因此較難構成誤殺。
大馬律師陳博雄表示「未見謀殺誤殺證據」,強調「法律假設所有疑犯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圖/翻攝自陳博雄臉書)陳博雄提到,「身為一名執業律師多年,我基本上不太信任警方和有關單位的說辭,我不會認為黃明志做錯了什麼」,他還特別強調「法律假設所有疑犯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陳博雄後又發文,他認為偵辦方向逆轉原因在於「媒體的大肆報導而被社會大眾過度關注」,「很容易會產生不公平的現象」。因此,他呼籲媒體停止過度報導「請不要把命案當成娛樂新聞報導」,台、馬社會各界輿論不要未審先判,應交由專業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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