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該機車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四項不得行駛或進入道路之人員、車輛而行駛或進入者,處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及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處新台幣6,000元至36,000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同時,警方強調,若因此造成事故,還可能需負刑事責任。呼籲駕駛人若不慎誤闖國,請立即停靠路肩、避車彎等安全處所待援,並撥打110或1968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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