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王大陸今早庭訊時稱,陳明志一開始收費30萬、後來又加到100萬;之後又分別討要150萬、66萬,自己於是殺價至200萬,最終都是親自交付現金,總共約300萬。交錢地點分別為國父紀念館、自家仁愛路住處等。後來,再依陳的要求匯款60萬,所以前後總共交付360萬。
王大陸的辯護律師當場坦言,王的犯罪動機並不可取;但卻也求情道,法官應考量王坦承犯行、目前已服役9月且表現良好、犯後態度佳,故請求重輕量刑,盼法院能宣告緩刑或易科罰金。
另,對於王大陸的自白之詞,當庭檢察官也並未提出異議,因此庭訊期間很快就結束,僅花費約10分鐘;法官僅對於王大陸如何與陳志明聯繫、交付款項等狀況多做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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