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今日表示,昨日接獲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通報,有一名64歲李姓男子殺害配偶案件,立即指派檢察官偵辦。
經檢察官率同法醫前往相驗及至現場勘查蒐證,並訊問李男及相關證人後,查得李男昨日上午8時許,在桃園市中壢區住處,殺害其配偶即56歲羅姓女被害人,而涉有《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罪嫌重大,有逃亡及滅證及之虞,於昨日向法院聲請羈押,嗣於今日經法院裁定羈押。
對此,檢方強調,受理案件後即刻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由分會派員與家屬聯繫,並關懷家屬提供保護服務,爾後偵審程序亦會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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