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謝侑芯家屬代表今晨9時許攜帶骨灰登上返台班機,於下午1至2時順利抵達台灣。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稍早證實,返台所需文件與手續已於本週完成。經紀人Chris表示,家屬返台後將為謝侑芯舉行私人悼念儀式,低調送別。
回顧案發經過,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
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
經過調查,馬來西亞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杜蘇基日前指出,黃明志將於警方擔保下獲得保釋;對於黃明志是否與謝侑芯死因有關,總檢察署在警方調查報告中,尚未發現任何直接聯繫的線索。他強調。已指示警方進一步查明,如有新證據會採取相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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