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日前曾發文指政府發放「全民國防手冊」浪費錢。(圖/翻攝畫面)
林智群搬出《中華民國刑法第129條》法條示警。(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律師林智群今日(26)在臉書針對政府發放《台灣全民安全指引》發文,指出若村長、里長連「安全指引」都可以暗藏不發,「你怎麼知道地震、颱風、戰爭發生時,他(村、里長)不會私吞物資?」。林智群曬出《中華民國刑法第129條》法條,指「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一萬元以下罰金,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者,亦同。前兩項之未遂犯罰之」,呼籲民眾如果發現還有村長里長不想發「安全指引」,或全部拿去丟掉,請拿這個法條給他看。
林智群提醒民眾,若沒收到小橘書可透過「3步驟」來保障自身權益。(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台灣全民安全指引》紙本手冊。(圖/擷取自林飛帆臉書)
林智群接著提醒民眾,可透過「3步驟」來保障自身權益。第一,「先打電話給縣政府市政府,確認已經發了嗎?因為每個縣市發的時間、順序不一樣」;第二,「如果縣政府回答已經發了,問縣政府發給誰?是區長、里長,還是村長」;第三,「確認發到里長後,再打電話問里長,如果他說沒這個東西,那個里長就有問題」。林智群喊話已經丟掉的里長,「麻煩去資源回收區挖回來」,否則就「麻煩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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