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所表示,經動保檢查員與轄區竹北警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清查所查獲的將動物肉品,包括疑似犬隻屠體11.8公斤、白鼻心3.1公斤、山豬5.2公斤、羊科動物3.1公斤、其他未知屠體含臟器等,總重共43公斤。
新竹縣動保所長何志豐指出,根據訪談紀錄,這兩名越南籍男子疑似將狗肉以每公斤300元販售,其他仍待進一步查明。動保所已將殘肢扣留作為證據,並將逐一分辨各屠體,採樣送檢以確認動物種類,以釐清相關案情。此外,調閱通聯資料發現,兩人均為非法逃逸移工,已一併交由警方處理。
動保所查獲共43公斤動物殘骸。(圖/新竹動保所提供)
動保所提醒,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販售、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若涉及宰殺犬貓,將依第25條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2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以下罰金;若涉及販售、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另依第27條第6款處5萬元以上至25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則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金。動保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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