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記者莊立誠﹔「不少民眾,都會來到各地警局辦理良民證,不過現在卻傳出,有員警漏開收據,涉嫌侵佔規費。」民眾來到警局,填寫完表格後,繳交規費,就能申請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找工作或出國留學,常常被要求,當成必要附件,一份良民證手續費100元,多加一份加收20元,但這種小錢也要貪嗎?員警聲稱是忘了登記!民眾表示,研發替代役的時候,好像有叫我們準備一個證件,就是要辦良民證,畢竟在那種地方辦東西,攝影機那麼多(應該不會貪汙)。還有人說,我覺得公務人員太忙一時忘記,情有可原,特殊職業比如說計程車司機,或者是說你從事法律上的收養,好像也是需要辦良民證。
新店警分局員警傳漏開收據,涉嫌貪汙。(圖/民視新聞)新北市警局主動調查發現,新北市新店警分局,2名防治組,負責辦理良民證業務的外事警員,申請份數和收據金額兜不攏,疑似沒照正常流程,開立收據,藉此A錢。兩人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移送法辦,調離現職。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光是今年1月至11月,包括現場、及線上,就受理超過16萬件的良民證申請,累計金額及數量,相當可觀。新店警分局副分局長曾柏仲表示,發現收據與現金不吻,有帳目不清之情形,今年十月已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該兩名外事員警,改調行政警察,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漏開收據的總額還在計算,但只要確認涉嫌貪汙,兩名員警恐怕會因為這幾百塊,面臨重罪求刑。
新店警分局員警傳漏開收據,涉嫌貪汙。(圖/民視新聞)非本案律師陳薏喬表示,公務員將承辦業務所持有之財務,非法據為己有,就是侵占公有財物,依貪汙治罪條例法定刑度,至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兩名員警承辦相關業務4年,每年上萬件的申請,被發現清查的時候,光是9月份,就漏開了4筆收據,是否還有涉及更多不法,檢調擴大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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