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男10月10日傍晚闖進西屯區光明路一間游泳學校,並拿出已填裝子彈的手槍跑到辦公區域,黃姓主管見狀趕緊走避;不料,陳接著卻將目標轉往正在游泳池教學的葉姓教練,以及2名學童,一對7歲和6歲的兄妹,陳男不但拉動滑套恐嚇,還朝著葉男和女童瞄準後扣扳機,幸好槍枝卡彈未擊發,沒有釀成憾事。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表示,員警到場時發現,陳男情緒激動,甚至拿槍將停車場內一名蔡女的轎車前擋風玻璃砸碎,導致車上的蔡姓母女飽受驚嚇;眼見陳行為脫序,警方也立即上前將其壓制並逮捕,隨後在他上搜出43包毒品咖啡包(西洋鬼頭圖案,毛重183.5公克)、15包毒品咖啡包(賽車圖案,毛重60.8公克)、4包毒品咖啡包殘渣袋(西洋鬼頭圖案)、1支改造手槍(含1個彈匣)及26發子彈。
陳男遭逮捕後還辯稱,自己因為「喝完20包毒品咖啡包」,意識不清醒,也無法控制身體,當時有把槍壓入水中,否認有殺人與恐嚇的意圖。
後續警方將陳男依法送交中檢偵辦,檢方指陳男於公共場所開槍,涉犯「對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未遂罪嫌」、「恐嚇危害安全罪」、「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槍彈罪」等罪起訴。
今日本案移審台中地院,法官審酌,陳男涉犯重罪性質,屬於死刑、無期徒刑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加上被告犯罪情節與手段已嚴重影響公眾秩序與社會安寧,為維護公共秩序跟被害人安全,且有逃亡並影響證人證詞之虞;而陳在當庭也向法官表示,希望能收押禁見,讓他「靜一靜」。台中地院認為有羈押必要性,裁定今日起羈押3個月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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