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指出,李宜諪剛被逮時,還在社群平台上賣慘博取同情,把事情描述得彷彿只是程序上有些「小瑕疵」。前兩次開庭,她也始終堅稱無罪,甚至抨擊檢察官,開庭後甚至對媒體表示「這又不是什麼重罪」,不應限制出境。
但昨日態度突然大轉,陳沂研判關鍵在於「上次開庭時法官已經透露心證」。法官一句「妳的答辯內容,將不會從輕量刑」很可能讓李宜諪意識到後果不妙,才會急忙轉向認罪求減刑。她直言:「所以仙塔律師從頭到尾都在騙欸。」指出李宜諪協助詐團騙人,被抓後還繼續欺騙社會大眾。她也批評,雖然李的影片拍得不錯,講解法律深入簡出,「又俗俗的很接地氣」,但「人品真是不行」。
最後陳沂也補上一刀,稱自己很欣賞她的一點就是「硬拗到底當沒事發生的勇氣」,並暗酸這點在藝人吳宗憲身上也曾展現得淋漓盡致。反正群眾健忘,台灣鄉愿又多,只要妳敢,形象最後還是能洗成新的。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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