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導,8名中國人今年10月5日上午10時許乘小型遊艇從中國山東省威海出發,並抵達忠清南道泰安郡後偷渡入境;不過8人並未成功,因軍警緊急出動船舶和飛機進行追蹤,隔日就全數抓獲。
報導也說,大田地方法院瑞山分院刑事審判第3獨任庭,當時時間11日以涉嫌違反《出入境管理法》為由,判處8人中的3人有期徒刑1年,判處其餘5人有期徒刑8個月;法庭則強調,涉案人員不顧海警停船要求並逃逸,對海洋安全造成嚴重風險,但同時也考慮到相關人員的認罪態度,且有需要扶養的家人,也未達成偷渡入境後就業的目的。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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