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看到一半,警察突然進入影廳抓人。員警vs.吳姓男子:「不要干擾人家看電影。趕快。我干擾誰了。」坐在第一排的男子脫鞋子翹腳看電影,儼然當成自己家沙發,被警方驅離,他還拖拖拉拉不想離開。員警vs.吳姓男子:「立刻離開。我先穿鞋啦。你已經穿好了,趕快站好。」男子之所以被影廳工作人員報警驅離,就是因為他根本沒有買電影票卻偷偷溜進來,當場被員警從影廳帶上警車。民視記者洪巧璇:「實際來到事發的影城,可以發現其實一樓就有自動售票機,但是民眾沒有買票就直接搭電梯上樓,並且把目標鎖定在沒有剪票人員的電影廳偷偷溜進去。」
糗大!北市男當免費仔 偷溜影城看電影被抓包(圖/民視新聞)這名52歲吳姓男子闖進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欣欣秀泰影城,一開始他擋在影城取餐區的入口,影響工作人員,業者只好報警,在警方勸說下他才離開。但吳姓男子沒多久又回來,這回偷溜進影廳內看免費電影被抓包,還嚷嚷著說要請在場民眾吃東西,但他根本沒帶錢。律師包盛顥:「偷溜到影廳看電影,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9條規定,依法可處最重一萬兩千元罰鍰,另外業者也可以向逃票民眾,主張票價賠償,如果民眾有使用偽造的票卷,或是破壞電磁設備蒙混入場,也有可能涉及刑法偽造文書,或妨害電腦使用罪。」
糗大!北市男當免費仔 偷溜影城看電影被抓包(圖/民視新聞)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想看電影就老老實實買票。這次雖然業者原諒他,但用這種投機取巧的方式,萬一被告判刑可就因小失大。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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