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TVBS新聞網》報導,檢方調查發現,鍾文智在最高法院宣判結果出爐前,先聯繫上屏東縣同鄉鄭畯中、馮建英(另案通緝中),夥同游致暐(原名游林杰)等人,於3月12日最高法院駁回鍾文智上訴後,當天下午2時許,從北市信義區搭計程車逃往新北石碇,在友人協助下逃至平溪、宜蘭,隔天搭乘船隻逃往中國。
檢調警持續追查,發現法院命鍾文智須按時向派出所報到,但他有時明明在外地,卻仍有簽到,懷疑有官警涉嫌偽造簽名。檢察官18日發動偵查作為,兵分15路搜索,約談23人到場查證。
北市警信義分局表示,在刑案偵查過程中,發現本分局李姓員警等3人疑涉不法,經本分局主動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今天由檢察官率同信義分局、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調查站共同偵辦,同步執行搜索。
嗣完成相關調查後,將李員等人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複訊,本分局將視偵審結果擬議當事人及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信義分局說,他們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主動查察不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自檢自清」、「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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