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指出,剴剴生母劉女於2021年間,因不滿男友另結新歡,涉嫌吆喝多人前往租屋處,並以藉口將一名女子約至現場後加以囚禁、凌虐,甚至餵食毒品並拍攝影片。被害女子趁隙逃脫後報警,劉女遭警方逮捕,移送新北地檢署,經檢察官聲押獲准。
案件起訴至新北地方法院時,劉女當時懷孕約5個月,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裁定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然而,劉女生產後,將剴剴交由外婆扶養,隨後棄保潛逃,遭新北地院發布通緝,直到今(2025)年8月間才被警方逮捕歸案。
因剴剴外婆無力照顧,遂與兒福聯盟簽訂出養契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西元2023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自同年9月1日至12月23日期間,涉嫌對剴剴施以凌虐、妨害自由及傷害等行為,導致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失去意識,送醫後傷重不治。
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認定,劉彩萱、劉若琳二人犯罪動機係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危害甚鉅,全案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另,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因犯罪致人死亡者,其遺屬得申請補償金180萬元。劉女日前以被害人母親身分,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日前北檢駁回其申請,並表示劉女自剴剴出生後,未曾盡到為人母親的照顧責任,導致剴剴遭出養、受虐,顯然劉女並無資格與理由申請遺屬補償金,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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