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於2025年9月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有期徒刑,二審今(23)日改判郭男12年、林女11年,可上訴。開庭結束後,楊男父母接受採訪時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並且難掩情緒痛哭。
9月宣判的民事庭法官則認為,郭男、林女與楊男素不相識、毫無恩怨,楊男僅出於善意勸導,並未挑釁或攻擊。林女卻因不滿而以暴力宣洩情緒,郭男則持刀攻擊手無寸鐵的被害人,林女雖未親自動手,仍屬教唆者,在眾多學生面前施暴,最終釀成憾事。民事庭審酌後判決,郭男、林女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楊男父母扶養費損失,分別為203萬餘元、234萬餘元,另各賠償精神慰撫金250萬元,合計938萬餘元。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出席活動時,面對記者問到割頸案二審加重改判的看法,他表示,能夠理解被害者的傷痛,也強調司法正義是最後一道防線。希望能將被害者的傷痛降到最低,認為應對加害者從重量刑,讓正義得以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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