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名20歲的李姓嫌犯先於高捷紅線巨蛋站,惡意按觸緊急電話警鈴,謊報現場有炸彈客,隨後於21時09分搭乘往北列車;嫌犯21時14分抵達左營站後,再次按下緊急按鈕隨即逃離現場,該行為引發大眾運輸安全疑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接獲通報後,立即由刑事警察大隊、左營分局及捷運警察隊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協請台南市警局第2分局、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支援,迅速於3小時內至台南市將該名犯嫌查緝到案,全案依《刑法》151條恐嚇公眾危安,以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李嫌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將處新台幣1萬至100萬罰鍰。
李姓嫌犯謊報高雄捷運紅線「有炸彈客」遭逮捕。(圖/民視新聞翻攝)針對此事件,警方嚴正警告,惡意謊報炸彈事件之行為,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絕不寬貸,必將違法者繩之以法。此外,對於大眾運輸之安全維護,除會持續要求各分局及捷運警察隊,要與轄內各捷運站建立警民醫療救護通道及機制,並由捷運公司配置緊急救護人員。
另也會協調所屬保全人員進行演習訓練,以達到「報案快、到場快、處理快」效能,強化突發性案件發生後,警民合作之應變能力,落實保障大眾交通運輸場站民眾搭車安全與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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