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民視新聞)
行政院會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藉由強化制度設計,提升國家安全防護能量,以防堵中共對台統戰與滲透風險。草案明訂,曾任總統、副總統、國安會諮委、中央機關政務官、中央三級機關以上首長、駐外館長及副館長,或領有月退休俸的校級軍官,不得參與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質的活動,若涉及矮化或消滅我國主權更屬禁止之列。若違反規定,最重可被停止或取消月退俸;無月退者則將處2百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邱垂正提到,修法後立委等民選公職人員若要赴中國,行前需送內政部聯審會審查取得許可;返台後,若曾與中共黨政軍人士互動,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接觸的時間、地點、原因與過程。他強調,制度化後可提升透明度,有助減少社會疑慮。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回應,修正條文新增禁止出席涉及消滅或矮化我國主權之活動的規範,至於馬英九參與的相關行程,過往皆由審議小組進行判斷,未來若接獲檢舉,仍將循既有機制召開審議小組。(圖/民視資料照)
有媒體提問,前總統馬英九過去曾前往中國,出席清明公祭軒轅黃帝典禮及海峽論壇等活動,是否也會被納入此次修法的管制對象。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回應,修正條文新增禁止出席涉及消滅或矮化我國主權之活動的規範,至於馬英九參與的相關行程,過往皆由審議小組進行判斷,未來若接獲檢舉,仍將循既有機制召開審議小組,並依事實基礎客觀認定是否構成違法。政委林明昕補充,馬英九先前前往西安橋陵參訪,初步看來與損害國家尊嚴無關,他也強調,修法即便通過,不會對過去的行為追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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