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vs.恐嚇男子:「可以看一下,是這個地檢署的核發的拘票啦,拘票就是我們,我們可以依法拘提逮捕你,因為你涉及那個,恐嚇公眾安全罪,我們現在要把你帶回去偵辦。」員警拿著搜索票,來到民宅門口,大力敲門,要屋內的男子出來面對,因為警方接獲通報,他涉嫌在抖音平台上,發布殺人恐嚇言論,引發民眾不安。警方vs.恐嚇男子:「我知道我抖音發生我自己缺陷,我沒有到處傳,身份證,確定要這樣做,沒關係,當然確定我拘票已經給你看了,不是不是,你們確定要這樣做。」面對警方盤問,男子看似一臉錯愕,不斷解釋自己沒有散播,但無論如何,在網路上發布這樣的恐嚇內容,就是犯法了,最後,男子還是被警方上銬,帶回偵辦。
員警拿著搜索票,要屋內的男子出來面對。(圖/民視新聞)花蓮新城分局副分局長温劭瑜表示,經初步調查,該名男子疑因網路互動糾紛,所以在網路平臺發表不當的言論,該行為已有涉及恐嚇公眾安全之餘。事發花蓮秀林鄉,根據了解,39歲盧姓男子是無業遊民,經常遊走各大宮廟,在抖音平台上自稱「玄天上帝輪迴轉世」,上周三(7)開直播時,疑似和網友起了爭執,一氣之下,竟然就發布"殺人"言論,揚言「1/7我見一個殺一個」,聳動內容造成民眾恐慌。9號下午,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男子到案。
男子疑因網路互動糾紛,所以在網路平臺發表不當的言論。(圖/民視新聞)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檢察官訊問後令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罪行重大,但沒有羈押的必要,因此諭知限制住居,責付家人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目前平台業者已下架恐嚇言論,由於上個月才發生張文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就怕類似事件再度上演,警方嚴查速辦,不掉以輕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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