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裁決所表示,114 年 11 月一名民眾駕駛友人的車輛,卻掛上網購或非法取得的「偽造他車號牌」而遭其他用路人舉發,而後將面臨最高7萬2千元罰鍰及車輛沒入,初步估算荷包失血加上車輛變廢鐵的損失高達40餘萬;此外,因車牌屬於行車許可憑證,私自偽造已觸犯刑法第 212 條及 216 條的偽造文書罪,必須負擔刑事責任。
裁決所指出,若有違規使用牌照狀況,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載被發現違造、變造或矇領會加倍處罰7萬2千元。(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罰鍰上限提高至3.6萬!所有人加倍罰7.2萬兼扣牌
裁決所強調,自 114 年 9 月 30 日新制上路後,違規使用牌照的處分已全面大幅提升:
1. 罰鍰加重:
違規使用牌照最高罰鍰從 1 萬 800 元調升至 3 萬 6000 元,並新增「併罰駕駛人」規定。
2. 偽造加倍罰:
若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將加倍處罰汽車所有人 7 萬 2000 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與扣繳牌照。
3. 沒入條款:
只要涉及偽造「他車」號牌、違規肇事致人傷亡,或是 10 年內再次犯案,車輛一律沒入銷毀。
裁決所提醒,號牌的型式、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統一規定,並需向監理機關合法申領登記。呼籲民眾切勿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假車牌,以免行政重罰與刑責上身,最終落得得不償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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