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表示,陳男於2025年11月24日在阿布達比機場遭警方拘捕,並於11月28日獲釋。經由其委任律師向當地警方釐清,陳男並未涉及任何案件,阿聯警方於今(2026)年1月8日解除其旅行禁令,陳男並於1月17日搭機返台。
蕭光偉指出,我國駐杜拜辦事處自事件發生後,即在符合當地法規前提下,持續協助陳男與阿布達比、杜拜的檢警單位釐清案情,也安排律師協助申請解除旅行禁令;同時提供就診陪同、交通接送、短期住宿、常備藥物及生活便餐等生活照料。
此外,駐杜拜辦事處於2025年12月12日協助陳男尋回在阿布達比機場遺失的個人物品。陳男也於12月17日聘請律師辦理後續訴訟。外交部促請其直系親屬儘速赴杜拜處理委任律師事宜,以利在符合法規下盡早啟動法律協助。
因阿布達比當局遺失陳男護照,駐處於1月14日協助取得護照遺失證明,使其可持駐處核發的入國證明離境。確認陳男可於1月15日離境後,駐處於1月16日晚間送其至機場搭機,並於1月17日順利返台。蕭光偉強調,外交部高度重視國人旅外權益,本案協處全程均在符合法規前提下,爭取並維護陳男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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