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機在農地和魚塭進行開挖,挖出大量的營建事業廢棄物,包括水泥塊、磚塊、磁磚、塑膠、水管等,揪出組織犯罪集團的事證。(圖/檢方提供)
挖土機在農地和魚塭進行開挖,挖出大量的營建事業廢棄物,包括水泥塊、磚塊、磁磚、塑膠、水管等,揪出組織犯罪集團的事證。台南檢警花費2年時間、先後發動8次查緝行動,查獲從事廢棄物清運的許姓夫婦,涉嫌勾結營建包商,將營建事業廢棄物載到台南市23處農地、魚塭,以及光電場預定地掩埋,不法獲利2865萬元,案件終於偵查終結。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駿逸說:「許姓被告等 102 人,及 27 家公司,並未依法申報及取得營建事業廢棄物相關清除及處理文件。自 112 年 5 月至 114 年 2 月間,將營建事業廢棄物清倒、掩埋或堆置在台南市 23 處土地、魚塭或農地,以及 3 處光電場預定地。面積達 29 萬 6557 平方公尺,獲得新台幣 2865 萬元的利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以及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台南許姓男子為首的非法掩埋集團,涉嫌向建築業收取廢棄物處理費,把營建廢棄物非法掩埋到23處農地和魚塭中,甚至還有光電廠址。(圖/檢方提供)起訴書中指出,許姓夫婦為了賺錢,減省清理費用,在未取得合法廢棄物許可文件下,勾結土地仲介,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涉入的營建公司、土地仲介多達27家,被告102人,光是起訴書就有1444頁,數量多到令人咋舌。環保人士認為除了藉由司法手段外,相關清運的SOP也應該加強。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指出:建築土石方的處理廠,然後到運送的卡車必須要有GPS,然後要有表單,要一貫性的連結到他去做回填的場址,都要被有效的監督。」這起案件還有前派出所所長因為洩漏取締砂石車勤務,而遭到判刑。不肖人士惡意傾倒和掩埋事業廢業物,嚴重破壞國土,環保人士希望判刑能符合社會期待,否則無法達到遏阻的作用。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賴清德親披彩帶!正式獲提名參選台南市長 陳亭妃下一步動作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