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這起案件起源於2024年11月,陸籍李女在英國留學期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休假中的在職警員。兩人見面後在合意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過程中李女表現主動;隨後該名警員開車送李女返家,但途中兩人發生爭執。
在男警離去後,李女隨即向警方報案指控遭其性侵,導致該名男警在半小時內即被逮捕,並遭關押長達35個小時;後續被控性侵男警更面臨長達5個月的停職調查,身心與職業生涯遭受重創。
然而案情在調查過程中發生戲劇性轉折,男警因具備警務專業敏感度,在雙方接觸期間先行開啟手機錄音,錄下兩人對話及性行為的全過程,關鍵證據顯示李女與男警的性行為完全出於自願。此外,調查人員在李女的通訊軟體WhatsApp記錄中發現,她曾發訊息坦承指控純屬虛構,甚至要求對方協助掩飾以躲避法律責任。
各項鐵證戳破了李女的謊言,證明其行為是蓄意誤導司法,而李女東窗事發後一度企圖逃離英國,但於2025年7月在曼徹斯特機場入境時遭捕並羈押。2025年12月,法院認定李女三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法官亞當斯(Nathan Adams)在宣判時強調,若非男警機警錄音,這項嚴重的虛假指控極可能導致無辜者面臨長期監禁。
最終法院判處李女6年有期徒刑,並簽發6年禁制令,嚴禁其接觸受害男警。在李女服刑結束後,可能會被驅逐出境,遣返回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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