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警方已於14日凌晨,持搜索票前往遭指控的林姓男子住處執行搜索,帶回相關證物。警方完成訊問後,僅將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嫌疑人並未隨案移送。
洪佳君表示,案件發生於2月11日,至今已過4天,每一天都相當煎熬,甚至直到昨晚情緒仍難以平復。她坦言,站出來並不容易,曾多次想要退縮,因為性騷案件不僅舉證困難,還可能因權力不對等而不敢申訴,報案過程更可能遭遇「二度傷害」。她也強調,尊重檢方「偵查不公開」原則,現階段不會公開指控對象身分,避免情緒影響司法程序,盼案件能回歸制度處理。
警方指出,洪佳君於13日下午前往婦幼警察隊報案,並非提告性騷擾,而是以強制猥褻罪提出告訴。而北市警局婦幼隊也稍早前往涉案者相關處所搜索,訊後將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偵辦,北檢證實已收案,將要求涉案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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