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人事仍在卡關,現在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行政院提名的人選;如今行政院已說明,目前按照法規能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只有中選會而已,但中選會就面臨人數不足,無法召開委員會會議會議向法院提出,使得外界相當關心此事。
盼人事同意權通過 中選會:才能組成委員會討論
對此,身為中選會代理主委的吳容輝,今日上午前往立法院接受媒體聯訪,他坦言,要等到委員會成立後,才有辦法去討論李貞秀解職問題,因此他也指出,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才能組新的委員會,才能進行討論的階段。
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圖/翻攝自國會頻道)記者也追問,如果人數一直不夠,李貞秀就可以一直當立委?吳容輝則強調,那就是回到《國籍法》20條規定。
而《國籍法》第 20 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申請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國籍程序,否則依法解職。該規定旨在確保公職人員的國家忠誠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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