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在網路社群平台出現留言稱「我3/8要去台北燈節潑硫酸,殺幾個人,祝妳忌日快樂」等恐嚇言論,引發民眾關注與不安;台北市刑大獲報後,立即與中山警分局及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經警方調閱相關資料並運用科技偵查手段進行比對分析,迅速鎖定涉案帳號使用者身分,隨即於當日晚間22時許,在苗栗市將涉案陳男查獲到案。
警方發現,陳男平時與母親同住,兩人經營一家裁縫店,替顧客修補衣物;然而陳男起初否認犯案,甚至辯稱「不知道是誰拿我手機留的」。經檢察官訊問後,以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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