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於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交易案,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造成國民黨72億多元損害,今二審判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3人均無罪。
高院認定蔡正元犯罪所得達2.8億元,依業務侵占罪判蔡3年6月徒刑,高院開庭時,蔡正元表示,本案源於2003年間、距今已20年,檢、院可能有錯誤的理解,他沒有侵占、背信犯意;蔡正元還稱,為此他還遭黑道槍手開槍。
法庭上,法官曾詢問蔡正元,是否有私用款項而犯業務侵占?蔡認為他可合法支用,他也否認自己有犯背信、商業會計法與公益侵占等罪,他強調「我無罪,我沒有犯罪」,但法官不採信,仍判他有罪。
高院近期檢齊卷證,移送高檢署執行。高檢署於本月6日收到全部卷宗,今發交北檢執行,北檢後續將依程序分案辦理執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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